关于印发越秀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33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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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6日发表
关于印发《越秀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指引33条》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区辖内各民办学校、托幼机构:
为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越秀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33条》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越秀区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引33条
2020年2月7日
(联系人:翁旭广,电话:83513448、152****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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