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凤村镇宝贝乐新市母婴店涉嫌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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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行政处罚事项梳理表
事项或违法行为名称 | 德庆县凤村镇宝贝乐新市母婴店涉嫌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7 |
可公示[ √ ]:不可公示[ ]。如不可公示,请说明理由和依据: | |||
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德庆县凤村镇宝贝乐新市母婴店 | |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226MA4W1QW467 | ||
案件名称 | 德庆县凤村镇宝贝乐新市母婴店涉嫌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案 | ||
决定文书编号 | 德市监经检处字[2018]第B001号 | ||
处罚事由 | 销售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商品 | ||
处罚依据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 ||
处罚结果 | 1、责令改正; 2、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上缴国库。 | ||
处罚时间 | 2018年4月12日 | ||
处罚机关 | 德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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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1:38:3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