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聪恩代理区长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顺德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顺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审核审批实施办法》
近日,代理区长彭聪恩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顺德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顺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审核审批实施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了《顺德区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办法》。该《扶持办法》明确了民办养老机构在用地、税收、医疗、行政事业收费、用水用电用气、人员招用等方面可享受多种政策优惠,并提出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扶持办法》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下一步,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另行制定申请资助的相关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会议审议通过了《顺德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进一步放宽了申请救助的条件,使我区临时救助对象更加广泛。该《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各镇街人社部门可以将临时救助中的具体服务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根据遭遇困难的缓急程度,该办法在救助程序上也规定了一般程序和紧急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的《顺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审核审批实施办法》,根据上级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修订了原《顺德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顺府发〔2010〕24号)。新《办法》扩大了救助人群的范围,科学设计受助对象的准入门槛,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明确低保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工作规程,并进一步完善明确了有关的计算标准,提高了低保审核过程中的操作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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