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开县农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一、办理流程
(一)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窗口办理流程图》。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封开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网上办理流程图》。
二、办理地址
1. 窗口办理地址
服务窗口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交通指引 |
封开县江口镇府前路3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农业局办事窗口 | 0758-6887070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可搭乘江口车站-碧桂园路线公共汽车途经县行政服务中心站到达。 |
2.网上办理网址
个人办事http://wsbs.fengkai.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16021&areacode=441225
企业办事http://wsbs.fengkai.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16021&areacode=441225
三、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58-6887070;
网上查询http://wsbs.fengkai.gov.cn/portal/onlineservice/online-service!persionService.action?areacode=441225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 0758-6887070;
网址:http://www.fengkai.gov.cn/Government/Letter/Index.aspx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1)封开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封开县江口镇府前路县行政中心,0758-6663120;
2)肇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二十二幢二楼,0758-2227790。
行政诉讼(视管辖权而定):
1)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端州区东湖三路华英城北园附近,0758-2786000;
2)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肇庆市封开县江口镇封州一路,0758-6663723。
图片1 窗口办理流程图
图片2 网上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