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记者 周冰)4月2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震宁,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副市长徐克俭,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之本,副市长谢红官参加。
检查组先后来到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整改处置现场、沿江生态廊道和滨江污水处理厂,查看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平台等设施设备,重点检查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业水污染防治、长江岸线保护等情况。
陈震宁在检查中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深刻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充分表明了***毫不动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陈震宁强调,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希望泰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健全完善标准规范、保障水资源供给、工业污水处理处置等重点,严格依法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让法律法规的牙齿“咬合”,发挥刚性约束作用。要立足长远,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提出客观中肯的评价和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要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坚持总结经验成效和发现困难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力量,把各项法律责任落实到位,为打好碧水保卫战作出应有贡献。
刘志明表示,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法,切实增强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水环境质量,纵深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尤其要把执法检查作为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深入研究和梳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同时,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并强化技术措施,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水平,确保高标准完成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