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社区服刑人员交接仪式
我市举行社区服刑人员交接仪式
本报讯 (记者 骆锦斌)6月29日,我市举行全市首批社区服刑人员交接仪式,标志着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正式转入管理实施阶段。
肇庆市综治委副秘书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孙桂涛,我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木财及肇庆和我市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仪式。
我市是肇庆市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李木财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协调联动,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大胆探索具有高要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交接仪式上,市公安局向市司法局现场办理了移交手续,司法所长代表与矫正对象代表签订了《社区矫正帮教协议书》,社区矫正对象代表宣读了《接受社区矫正志愿书》。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把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罪分子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与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采取更加人性化的刑罚执行和管理措施,使社区服刑人员与政府、社会的对立情绪远远小于监禁矫正。开展社区矫正是刑罚人道化和国家文明的体现,符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更有利于实现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资料来源:高要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