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降低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1日发表
我市再次降低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日期:2009-01-01|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更好地减轻国有、集体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优化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由目前的21%调整为20%,这已是我市在两年半的时间内连续第三次对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进行调整。通过三次调整后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5.5%下降到20%。缴费比例的调整真实地反映了我市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将进一步促进企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稳定职工队伍,确保职工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7 13:50:5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