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政府强力推进审计工作
7月1日,县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完善审计制度建设、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式及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四方面,就我县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开展审计工作作了科学规划和周密部署,为实现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审计工作强力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紧扣新形势,明确审计工作新导向
1.《通知》对新出台的《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两管理一重点”,即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重点把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关键环节。
2. 建立轮审制,扩大审计覆盖面。《通知》要求着重抓好财政预算执行、公共资金绩效审计以及领导干部任期内经责审计工作。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实行审计轮审制度,对重点部门和乡镇的党政领导干部实现任期经济责任3年轮审,对所有部门和乡镇的党政领导实现任期经济责任5年轮审。
二、结合县情实际,明确审计工作重点
1.根据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及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的县情特点,《通知》要求,下一步的审计工作要加大对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少数民族专项扶持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
2.通过建立“轮审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通知》明确要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腐倡廉作为经责审计重点。
3.强力推进我县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通知》要求加强计算机联网审计工作力度,逐步实现审计网络与财政、税务、社会保障等重要行业的数据共享,有效提升审计工作效能。
三、创新举措,确保审计有深度有突破
1. 建立完善基层内部审计制度。《通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财政、税务、国土、社保、交通等重点部门与乡镇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县审计局要出台具体办法落实。
2.建立重要情况定期报告制度。《通知》要求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就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执行情况、新增债务、“三公”经费等使用情况每年度定期向审计局报告。
3.对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中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规定。《通知》就部门及时向审计局报送项目信息、年度帐务电子数据及项目主管部门的合同条款中约定涉及审计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有利于全县审计管理更加规范。
四、加强能力建设,激发审计队伍活力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新要求,全面履行审计机关监督职能,《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充实审计力量,强化审计队伍配置。通过引进审计专业技术人才,聘任稀缺专业人员,建立社会审计组织参与审计工作的服务机制等方式,有效提升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水平,增强审计团队活力,推动审计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创新发展。(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