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资金下达情况
截至4与29日我县直达资金下达33534.52万元,其中中央安排30003.01万元,省级安排3531.51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4与29日我县直达资金分配33534.52万元,其中中央安排30003.01万元,省级安排3531.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268.52万元,一般转移性支付923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0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4与29日我县直达资金已安排使用资金14721.61万元,直达资金支出进度43.9%。其中公共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1700.82万元,主要就业补助资金286.2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02.3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1446.44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448.02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048.4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795.0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专业支付41.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00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200万元,优抚对象经费432.37万元;一般转移性支付3011.79万元,主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011.79万元。
四、惠企利民填报情况
直达资金主要惠及民生事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本次中央困难群众直达资金总计3216万元,支出1446.4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孤儿基本生活救助等。中央直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301万元,支出286.21万元,主要用于技能培训、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等。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保障项目1-4月惠企利民到人到户导入,涉及资金约6032.16万元。直达资金系统中预警情况已经全部处理到位。
五、预警处理情况
对于直达资金预警处理,未上传发文扫描件9条已整改,疑似违规收款方账户5条已整改,未导入惠企利民明细8条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