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屏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形成了《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领导高度重视。
县政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并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应股室,责任到人,月月监督检查,并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
二、扎实推进公开。
(一)加强服务项目公开。本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将进入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按照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在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上公布。同时,要求中心每个窗口将服务指南、项目审批依据的法律法规、项目收费许可、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服务柜台上公示。
(二)丰富网上公开内容。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中心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职能职责、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内容。
(三)强化管理信息公开。统一制作中心工作人员公示栏,公开工作人员照片、姓名、所在部门窗口和岗位,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同时,实行全员挂牌上岗、去向留言制,并在窗口明显位置标示首问负责岗及其工作职责,确保首问责任制全面落实。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调研、有问责、有激励。
三、工作成效明显。
2017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5408条(项)。其中,公示公告公开307条,工作简报公开81条,权力清单4996项,中介服务事项23项,职能职责1条,为办事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有效平台。
2018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将继续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全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发展环境。
屏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