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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28日发表  

深人考发〔2021〕25号

有关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报考人员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10月23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客观题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客观题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客观题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客观题

10月24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3日

上午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客观题

下午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客观题

10月24日

上午

8:00-12:00

专业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下午

14:00-18:00

专业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月24日

上午

8:00-11:00

专业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下午

14:00-17:00

专业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深圳市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1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8月20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现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我院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院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此次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建注〔2019〕19号、建计〔2018〕87号、建计〔2016〕82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告2016年第1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名称

基础考试收费标准

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客观题

主、客观题混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69元/科

73元/科

77元/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69元/科

70元/科

74元/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

69元/科

75元/科

80元/科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69元/科

73元/科

77元/科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69元/科

70元/科

74元/科

注册化工工程师

75元/科

75元/科

80元/科

注册环保工程师

75元/科

75元/科

80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69元/科

69元/科

80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工程)

78元/科

80元/科

85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

75元/科

70元/科

74元/科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88元/科

85元/科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9元/科

77元/科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0元/科

  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如需要申领考试费票据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30日前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进行申请即可,无需到现场申领。其他考试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我院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2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22日前到我院查询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报考人员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报考人员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深圳市报考人员须按照我院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按照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材料核查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报名预留电话)畅通,密切留意我院通知。

  七、监督监管

  我院对深圳市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我院将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深圳市报考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基础成绩单的,资格证书或基础成绩单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我院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基础成绩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深圳市报考人员的纸质证书由我院负责发放,我院接收到上级考试机构下发的证书后,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发布证书发放通知,无须电话咨询,请相关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证书查询

  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深圳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

  (二)咨询电话:0755-88100099,咨询邮箱:ksykwb@hrss.sz.gov.cn。用户名密码查询、报名信息更正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深圳市考试院  

2021年8月11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04:21:35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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