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便于工作联系。此前相应分工文件废止,以此件为准。
代理县长师世秋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副县长 严 宏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负责办公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财政、金融、税务、统计、国有资产、工业经济、商务贸易、物流、科技、邮政、通讯、电力、目标绩效、政务督查、政府新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档案、地方志、国防动员、兵役等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经济研究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办)、县财政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经信商务科技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地方志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县征兵办、县国投集团、县矿业公司、县城发公司、县文旅公司等单位,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委巡察办、县盐业公司、电信珙县分公司、移动珙县分公司、联通珙县分公司、邮政珙县分公司、铁塔公司珙县办事处、珙县电力公司、人行珙县支行、中行珙县支行、工行珙县支行、农行珙县支行、农发行珙县支行、邮储银行珙县支行、市商业银行珙县支行、县农商银行、人保珙县公司、人寿珙县公司、华西证券珙县营业部及其他驻珙金融机构等单位。
副县长 胡为民
负责发展改革、重大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征地拆迁、人民防空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人防办。
副县长 张 芳
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公共资源交易、招商引资、外事合作、经济开发区、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侨务、对台事务、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商联等工作。
分管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民营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经合外事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统征办、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县老龄健康服务中心)、县医保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局、县文明办、县妇儿工委办等单位。
联系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台办、县工商联、县级群团组织、四川广电网络珙县分公司等单位。
副县长 李 智
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畜牧水产、林业竹业、水利、供销、以工代赈等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林业竹业局、县水利局、县供销社、县以工代赈办、县政府蚕桑办、县珙桐农投公司等单位。
联系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烟草公司)等单位。
副县长 冯志明
协助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地质灾害、对外开放合作、对上争取等工作。
副县长 吴玉涵
负责公安、司法、公证、法律援助、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救援等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道安办)、县司法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县安办)。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珙县中队等单位。
副县长 杨 勇
负责扶贫开发、住房城乡建设、爱国卫生、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工作。
分管县扶贫开发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房管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食安办)等单位。
联系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重点项目、经济指标、生态环保、防汛减灾、地灾避险、道路交通、森林防灭火和河长制工作。
全县政府系统务必保持高度的责任感,精心谋划实之又实的工作举措,切实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全心全意抓早、抓紧、抓实、抓细、抓微、抓好,以实际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