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坝镇路长制保一路平安
蒿坝镇农村公路坡陡弯急、路况较差,车辆急增、违章普遍的现象日益突出,交通安全是全镇最大的隐患。为切实加强道路管护和交通管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蒿坝镇探索建立“路长制”,强化对农村道路的管护和安全管理。
一、打破村级区划,合理布局卡点。蒿坝镇突破原有村级行政区划,在全镇科学合理的设立4个中心劝导点,分布在4条主要通道上,实现一点管控多村。每个卡点安排4名劝导员(其中场镇村增派2名),全镇共落实卡点劝导员18名。劝导实行轮班制,规定劝导员每天工作6小时以上,根据路况、车辆流量、节假日等不同情况调整劝导时间,解决每人每月1200元的报酬,确保劝导专职化。
二、理顺工作关系,压紧压实责任。由镇长担任总路长分管交通的领导担任常务副总路长,4个片区领导任分路长,落实交通安全“一岗双责”。总路长(常务副总路长)负责指导、督促、监督四个劝导点工作开展。镇安办、道安办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一支由派出所人员为主体,安办人员参加的巡查执法队,不定期开展上路巡查;不定期下沉到各劝导点蹲点执法。
三、多方整合资源,确保工作落实。一是人员整合。将劝导员决定权下移到道安办和各村,各村自行物色合适人选,鼓励从贫困户、低保户等群体中挑选合适人选,道安办负责业务培训,确保专人专职专业。二是经费整合。整合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交通安全工作经费、隐患整治结余经费等,用于保障劝导员必要的工作装备和工作报酬,提高工作积极性。
四、科学量化考核,确保工作成效。建立科学、量化的路长制考核办法,对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分类考核。根据劝导员每天工作开展的图片核实其履职情况,根据劝导台账数量和规范程度以及每月上传录入道交系统的信息数量考核其履职质量。根据每个点工作情况和路面管护情况,考核分路长责任落实情况。根据每季度派出所查处的显性违法行为数量和质量,考核其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情况,明确查处的违法类别和标准,给予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