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升管局关于西府信转字〔2018〕48号转办通知信访件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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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西充县信访局:
根据信访局西府信转字〔2018〕48号“转办通知”,我局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1.祥龙乡杜家平村2组李映清原住房在升钟二期工程红线以外,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轴线的变更,此住房属于红线以内,在拆迁范围之例。
2.因李映清常年在外务工,他本人委托其弟李映明处理房屋补偿、拆迁事宜,此房屋由其弟李映明自行拆除,与扶移局、升管局、施工方无关。(见房屋拆迁情况说明、拆迁报告单)
3.国家投资重点工程建设,移民、拆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房屋的丈量由西充县房管所有资质的工作人员操作,所反应的赔偿标准较低、住房面积有出入问题纯属不实,无任何理由。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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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7:09: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