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按照《阆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阆府办函【2020】29号)《阆中市人民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清单》(阆府法组【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依法高效履职、推进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中心工作,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为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市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法制宣传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定期召开工作专题会议,制定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持续***落实。在法制宣传上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汇报和交流。政策法规股负责人认真编印了《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EPC操作手册》等资料报送市委市政府参阅,同时,发放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财政、住建、交运、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规范各项政策法规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不断健全规范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强化项目审批、招标代理、招标文件、定标、合同签订等各重要环节的备案监管,实行行业主管和投资主管部门双备案制度,并制定内部审批流程,对每个环节实行备案审批制,严格从源头把关监管,同时针对我市招投标活动实际情况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了《阆中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阆府办发[2017]146号)从项目审批、发包、实施、投资审计、评审与资金管理、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工程变更、项目验收与移交、项目稽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政府投资EPC工程建设通知》、《进一步明确我市投资项目招投标规定的通知》、《我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健全了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制度。
(三)进一步严肃查处案件、不断净化招投标市场。对招投标活动中的中介机构、项目业主、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态度,重点对异议、投诉、举报、检举反映的问题等线索进行查证,并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四川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条例》等法规规定严肃处理。一年来,我局开展阆中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查处违法违规处罚案件6件处、处罚款38.55万元,省委巡视反馈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查处案件15件,其中异议、投诉、举报、检举案件4件,发现问题约谈项目1个,查实违法违规处罚案件10件、处罚款12万元,处罚直接责任人2.3万元。通过一视同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我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异议、投诉案件数量较同期下降73.3%。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我局相关责任股室对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思考不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在工作中缺乏务实高效的措施,工作效果不是很明显。
(二)工作人员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差距。我局相关职能股室的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不够扎实,人员缺少,与承担的繁重工作任务不匹配,不能胜任。
三、本地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省、南充市权力清单目录,我局对本单位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再清理,清理后仅保留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1项行政许可。并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发〔2018〕23号)有关要求,简化企业核准备案前置要件,备案类项目不再设置任何前置要件,实行告知性备案。重新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重新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二是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行“一网审批”,指导项目业主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填报项目备案信息,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零材料、零环节、零***”,变“多次跑”为“一网办”。三是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配合市优化办,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阆中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快推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建立完善营商环境通报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2、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一是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推动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推动“ 红顶”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制,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法规、制度,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做好推进信用信息平台收集录入、“双公示”、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重点工作。三是强力维护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印发《关于做好我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种涉及地域、行业和所有制歧视的不合理规定,防止随意附加各种意向性限制条件,集中曝光一批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招投标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清理。对违反竞争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制度规定,根据权限完善修订。
3、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一是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对符合政策且手续齐全的项目做到即来即办;对条件成熟、资料尚不齐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先行受理,限期补齐资料;提速率达90%。二是继续坚持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行所有投资项目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受理审批,按照“一项目一赋码”的原则,做到了赋码率100%。
4、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一是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我局会同财政局清理发布了《阆中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阆中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凡未列入“收费清单”或清单中所列的文件依据中未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二是为大力清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公布了《阆中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了机动车停放服务、生活垃圾处理、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房前期物业服务等3类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三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定价目录》及《四川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多次协调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价格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制止或调查处理违规收费事项。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了《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备案,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司法局的衔接沟通,确保我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及时落实、落地有效执行。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贯彻《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制定《阆中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阆中市政府合同审查和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是贯彻落实《中共南充市委关于深入贯彻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199”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阆中市委关于开展基层治理“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纵深推进平安阆中创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着力规范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创造性地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价格监测、粮食检查等工作,依法组织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截止11月底,完成涉案财物价格认定55宗,认定金额220万元。三是建立协作联合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提升监管和执法合力。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
进一步畅通政务监督渠道,健全知情明政机制。依法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决定,及时办理答复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办理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紧迫性,进一步深化认识、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快法治机关建设。
(二)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大力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展改革难题、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行政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多方面的工作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形成好的经验做法。
(三)精心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对照市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跟进本单位的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主动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