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款公告
退款公告
根据《***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相关规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6]355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法规函[2016]355号)文件精神,对由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以下统称保证金)进行清理规范。
南部县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5月6日开始办理退还收取的涉企保证金。请办理过相关业务的人员于2019年5月11日前持***、身份证及***到南部县应急管理局办理退款手续(地址:南部县嘉陵路一号交警大队),逾期未办,我局将未退还款项上缴国库。
南部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