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领导在全市商品房明码标价会上宣讲当前公积金贷款政策
5月13日(星期五)上午,由市发改委、房管局、公积金中心等五部门联合举办的全市商品房明码标价工作会在市房管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市辖三区100多个商品房开发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房管局就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市发改委就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会上,我中心统一发放了《关于加强防范利用虚假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函》(南公积金【2011】29号),中心副主任杨勇就文件内容作了统一讲解,要求各房地产经营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积极正确地对购房人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杨勇强调,凡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进行骗贷的,一经查实,将没收所伪造材料,取消借款人贷款资格,将其列入不诚信黑名单,并按规定报公安、纪检、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存在误导、协助、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造假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一经查实,我中心将视其情节暂停或永久性停止签约楼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事宜。对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我中心将提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并保留追诉权利。
另外,杨勇还对最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讲解和宣传,也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支付要求作出了新的规定(今后,贷款申请审批书第一页所填售房企业名称、开户行、账号不允许任何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