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每次收10元
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将实行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和药事服务成本四费合一,统一为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执行全省统一收费标准,每次10元。
昨(13)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目前,四川省已经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我市开始执行这一规定后,全市数百万老百姓在基层医疗单位就医时,将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意见》规定,基层医疗单位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和药事服务成本等4项费用将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全省统一定价每次10元,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基层医疗单位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目前,老百姓到基层医疗单位就医时,一般情况下,收取的挂号费在2元左右,注射费在15元左右。诊查费和药事服务成本,医院不同、收取的标准也不同。“实行新的规定后,老百姓就医负担将减轻。”这名负责人说。
据统计,我市每年有数百万老百姓在基层医疗单位就医。在农村,基层医疗单位承担了绝大部分患者的首诊。
“四费合一”新规定开始执行后,基层医疗机构将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记者 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