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发〔2017〕34号)要求,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
2022年度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170元/人,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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