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英县智水乡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水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推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家庭和美、崇德向善,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提升全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乡党委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将《智水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
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英县智水乡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智水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落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村入户到人,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努力提升全乡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乡党委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促进我县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文明素养为重点,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星级标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选优树模活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类别与标准
结合智水乡实际情况,“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统一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境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和文明礼貌星。“十星级文明户”的数量原则为每个村、社区各20户,每类不超过2户。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共同理想教育,履行保卫祖国、建设家乡的义务和职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顾全大局;家庭成员能够自尊、自强、自爱,做一个好党员、好干部、好村(市)民。
2.诚实守信星:遵守诺言、诚实守信,以诚待人、童叟无欺;家庭成员无拖欠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信誉至上;家庭成员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问题。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乡规民约》;家庭成员中无欺行霸市、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无受治安处罚、劳教、刑事处罚者(或处罚解除两年后,认真悔改表现较好);合法经营,照章纳税,不制假售假,不坑、蒙、拐、骗他人;不吸毒、贩毒,不制黄、贩黄或搞色情活动,不看不听黄色、淫秽制品。
4.兴业致富星:坚持科技兴农,带头学习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掌握1-2 项实用技术,有较稳定的致富项目;懂经营、善管理,致富能力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村或本社区的平均收入20%以上;积极参与“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引导带动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执行镇乡、村(社区)的统一规划和各项生产管理措施。
5.孝老爱亲星: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勤俭持家,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相亲,兄弟姐妹亲情浓厚;无歧视妇女、虐待老人儿童现象、无家庭暴力行为;亲朋关系和谐,互助友爱。
6.助人为乐星:助人为乐,关爱他人,扶贫济困,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义务帮忙;经常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有奉献精神。
7.环境卫生星:积极参加“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保持庭院整洁,住房周边无粪土、杂物、杂草乱堆乱倒及污水乱泼等不文明现象,做到牲畜圈养;房前屋后绿化美化,居住环境好;积极参加村集体环境卫生整治;家庭成员讲究卫生,健康状况良好,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8.勤俭节约星: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热爱劳动;合理消费,量入而出,不盲目攀比,拒绝脱离实际追求高消费;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精打细算,取用有度;坚持喜事、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9.移风易俗星:崇尚科学,不参与并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封建宗族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开展不健康的家庭文化娱乐活动,不搞低级趣味。
10.文明礼貌星:讲文明、树新风,家庭成员文明有礼,品德端正, 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积极参加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不做伤风败俗之事;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践踏草坪,不损害公物。
三、评选原则
乡主导,村社区主抓,农民主体,社会参与。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
1.宣传动员(4月下旬)。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公开栏等,广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及评选内容、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措施等,要组织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动员大会,动员全体村民、居民积极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营造争先评优、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2.对标创建(5月上旬)。村两委、社区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组织召开评星筹备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评星前的准备工作。
3.自评申报(5月中旬)。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逐户***发送自评表,指导农户填写自评表,并负责收回所发表格。
4.民主评议(5下旬)。组织召开村民(居民)大会或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会议,逐户评星,集中评议。
5.审星定级(6月上旬)。村民(居民)小组互评情况汇总后,由村两委、社区管委会综合乡派出所、计生办、工商所、综治维稳办等相关方面意见,逐户认定审查,并认真填写评星表。
6.张榜公示(6月中旬)。村两委会、社区管委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对“十星级文明户”评审意见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组公示和村(居)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用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村两委会要及时复查复议。
7.表彰授牌(6月下旬)。公示期满后,正式确认星级,召开大会举行表彰授牌仪式。
8.设立“善行义举榜”(7月上旬)。评选活动结束后,要在人民群众集中居住的街道、活动广场设立善行义举榜,集中宣传展示“十星级文明户”先进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明是非、晓真假、辨丑恶、知对错,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见贤思齐的良好村风民风。
9.资料报送(7月中旬)。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原始痕迹资料、音像、图片等全部资料与最终评选结果于7月5日前报送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要成立创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评选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实际制定评选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指导联系村组、社区每年开展一次创建评选活动,推动全乡“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宣传栏、广播等,广泛宣传创建评选内容、标准、奖励措施,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切合实际,确保实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群众负担;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
4.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管理、激励机制,每年要按照星级标准对当选的“十星级文明户”严格复审,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减星,星级降到六星以下者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和帮扶。同时,要把创星成果与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相结合,对“十星级文明户”在物质激励之外还要在其评优评模、政策扶持、创业贷款、公共社会福利享受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