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
为做好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707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各地要高度重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认识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责任人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细化工作方案,做实基础台帐,提高工作质量,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处于就业准备活动中的比例超过98%。
二、实名登记,精准服务
各地要重点围绕实名制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登记不漏一人、服务不漏一人的要求,多渠道获取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把人员登记全、把数据统计准、把情况掌握清;对实名制登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针对其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主动联系,精准提供政策扶持、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就业见习、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一揽子就业创业服务,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努力实现就业比例不降低的目标。要特别关注就业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专门台帐,制定专项帮扶计划,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各地要认真宣传贯彻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委办发[2018]16号)等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深化活动,报送情况
省厅定于2018年9月1日起,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同步开展服务月活动,要提前谋划制定活动计划,明确目标措施,抓好宣传发动,加强工作协调和统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三会”服务(座谈会、招聘会、辅导会)等活动,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求职、招聘、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一条龙”常态长效实名登记精准服务工作机制,确保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局势持续稳中向好。各地要认真总结服务月活动,包括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于9月26日前上报市就业局。
年底前,各地要认真总结2018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重点是工作成效和好的做法,12月20日前上报市就业局。市人社、就业部门将适时对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台帐管理、精准服务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联系人: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龚勇
联系电话:0825-2237166
邮箱:1070669582@qq.com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