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
贯彻执行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
市资源林政局组织开展保护林蛙专项行动
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颁布以后,市资源林政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情况,立即采取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
一是组织召开了保护林蛙专项工作会议和公安、工商、各县市区局野生动物管理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侯颖达副管局长亲自到会,就贯彻落实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作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将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宣传到位。在林城晚报上连续对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宣传,每天在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保护林蛙的字幕。制作了专题节目,在电台“林城你早”栏目进行了连续播放。同时,印制了3000份市政府保护林蛙一号令通告下发各地,在林场所、集贸市场、饭店、宾馆广泛张贴,使广大群众知道一号令的相关内容,使每一个林蛙养殖和经营户清楚保护林蛙一号令的规定,使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林蛙的行动中,形成浓厚的保护林蛙的氛围,
三是制定下发了《伊春市保护林蛙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地资源林政部门开展了保护林蛙执法检查活动,对非法捕捉、经营野生林蛙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打击。
四是于4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资源林政、公安、工商、新闻宣传等多部门参加的“伊春市加强野生林蛙资源保护工作会议”,各地主管资源林政副局长、资源林政局(科)长参加了会议,资源林政局局长李进祥对开展林蛙保护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林管局副管局长侯颖达作了***,要求各地立即成立由资源林政、公安、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林蛙的经营场所、集贸市场、宾馆、酒店、路边小店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坚决禁止捕捉、经营销售伊春市内的野生林蛙资源,对违反一号令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决不手软,要将保护林蛙的工作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五是在4月15日,通过电话催办的形式,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全市加强野生林蛙资源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侯颖达副管局长讲话要求,明确要求各地于4月16日将会议精神传达情况、宣传情况、执法检查情况等有关落实情况上报。
六是4月17日由资源林政、公安、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的市保护林蛙专项执法检查组,采取抽查暗访的形式对伊春区、翠峦区、铁力市、桃山局、朗乡局、南岔局、金山屯局等地的林蛙保护工作进行了检查。在铁力市、朗乡局、南岔局农贸市场发现有经营林蛙的情况,检查组当场进行了处理,没收了非法经营的林蛙,对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当地管理部门对其进货渠道进行调查,对不法经营者,从严查处,吊销其营业执照,以便彻底堵住非法经营林蛙的渠道。4月18日市保护林蛙专项执法检查组还将对北片各区局采取抽查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本次检查结束后,市资源林政局还将不定期地通过抽查暗访的形式对全市的林蛙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对捕捉、经营野生林蛙的行为坚决打击,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切实保护好我市的林蛙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