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居保局加强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回及落实长效机制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一)控新增。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坚决控制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新增势头,进一步提升全县参保群众主动维护基金安全意识。
(二)消存量。压实责任,整合力量,以强力手段推进冒领基金追回整改工作,确保冒领资金追回工作任务在2022年2月底前完成90%以上。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1日。县级召开工作部署会,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召开专题工作会和动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基金风险防控的相关政策,营造追回整改工作氛围。
(二)核查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组织开展死亡冒领入户核查、入户宣传等工作,形成溯源核查台账,实施自查自纠工作。
(三)追收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2年2月28日。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建立专班开展集中追回工作和依法追缴等工作。
(四)总结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15日。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县经开区总结工作情况,建立防范死亡冒领养老金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