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五措施加强地震灾后国外优惠紧急贷款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和管理
一是切实加强项目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地震灾后国外优惠紧急贷款恢复重建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督导项目执行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问题。二是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既遵循各个不同外资贷款项目的采购规定,又严格遵循国内项目的采购规定。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全部由省项目办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所有项目的招标和施工合同的签定工作。法国开发署贷款农村户用沼气项目和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林业生态修复项目大型设备采购由省项目办统一实施招标采购,其余各项目根据需要按照国内项目采购办法进行采购。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病险水库治理项目全部按照国内项目采购办法进行采购。三是严格项目财务管理。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项目财务管理规定,始终坚持“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户储存”的原则,实行报帐制,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给项目服务业主单位和受补助农户。始终做到及时报账提款,及时拨付报账资金,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同时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四是严格重大事项变更报告制度。始终坚持“先确认变更,后生效实施”的原则,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擅自实施项目变更。截至目前,全县只有世界银行贷款卫生项目静乐寺社区和木门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因基础开挖后发现地基承载力与地堪报告不符,现已经五方责任主体现场研究,需对地基做夹沙石换填处理及基础设计变更。五是强化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对项目的***审计制度,县审计局制定了详细的对灾后重建外资项目***审计方案,截止目前,已完成法国开发署农村户用沼气贷款项目第一次审计,已完成对世界银行贷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世界银行贷款基层卫生院建设项目第二次***审计,其他项目正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在坚持提款报账和资金支付时现场检查的同时,县上组织检查组已对项目进行了三次例行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