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12月4日至2018年1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集中巡察,并于2018年2月2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政务公开及巡察工作有关规程,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
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我局党组全面认领,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和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以“一对一”问题认领形式交办到责任领导,实行整改汇报制度。二是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反馈问题和意见进行逐项梳理,制定整改任务责任清单,围绕四个方面16项反馈意见,细化出36个具体问题,列出整改台账。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逐个落实责任,逐条整改销账,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逐项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班子团队意识淡薄,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提升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党的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党组、班子成员增强“四个意识”,积极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班子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在实际工作中的凝聚力、战斗力。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党组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认识党组议事规则的重要性,强调党组核心作用。现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共提出批评意见28条。二是对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任免等重要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票决制,坚持进行民主评议,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告。
3、关于“党组、领导班子‘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政治、大局、核心、看齐”四个意识和理想信念思想教育,提升政治觉悟。二是牢固树立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的政治意识、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最终目标的大局意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工作指导的核心意识、以坚决维护***权威为根本的看齐意识。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加强局党组对局机关支部、重点办支部的领导,开展好各项支部活动,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今年已开展“学习***同志来川视察讲话精神”、“彭清华同志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讲话精神”等学习活动3次。
2、关于“党支部软弱涣散”的问题。一是对党支部成员进行了换届改选,重点办支部和局机关支部分别于2月28日、3月12日完成改选,明确党支部委员职责分工。二是抓好党支部思想建设。两个支部按党章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等支部活动。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点围绕“四风”问题,对各自存在的不足开展深刻剖析,并进行党员互评。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问题发现于初期,解决在萌芽期。现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共提出批评意见28条,被批评同志都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并逐一改正。三是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已召开专题会3次,着重部署了在全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遂宁市安居区发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内部监督制度》,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二是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巡察整改以来,已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在党组会、班子会、职工会上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及知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筑牢廉政防线。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认真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四是“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局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检监察机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关于“纪检工作虚化、廉政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增加到机关管理制度中,增加“重点岗位自查评估制度”内容。二是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分工。对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对局中层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三是抓好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水平和法纪意识。四是坚持把提醒、约谈、批评等纳入执纪问责方式,坚决杜绝监督靠“自觉”的现象,筑牢党员干部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五是克服好人主义思想,纪检分管领导带领局监察室每月下旬定期对廉政风险较高的股室进行抽查,同时不定期的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苗头就提醒,接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查处。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止”的问题。一是组织单位全体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再学习、再研读,把握精神实质,强化红线意识,对照自身工作查找问题,全面整改存在的“四风”问题。二是梳理整改2013年以来违反“四风”纪律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3人,责令检讨1人。清退违规报销3275元,清退福利费8880元。
4、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务管理极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局机关各项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集体审核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将“一律使用公务卡消费”、“事件必须真实、票据必须真实”、“报销标准应与相关规定一致”、“报销时所有***须完整,并作为财务档案归档”等写入制度中,并严格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5、关于“虚假报销”的问题。加强工作人员对财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做好报账票据的审核把关,已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培训一期七天,同时清理出虚假报销1人,收缴虚假报销费用560元。
6、关于“违规租用本单位职工车辆”的问题。一是严肃问责。已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在局职工大会上做出书面检讨。二是严格公务用车使用要求。已修订《公务用车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明确了车辆使用的区域和范围,明确规定一律不能再有租用私人车辆的行为。
(四)违反政治纪律,弄虚作假应付巡察
关于“编造党组会议、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纪检工作会议记录”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做出了书面检讨,党组成员从思想上对此进行深刻反省。二是定期召开党组、支部、纪检、民主生活会等各项会议,做好党的建设、搞好支部活动、落实监督执纪、开展相互批评,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各项会议记录真实。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办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引向深入,加快推动安居区发展改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抓整改力度不减,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三是立行立改建机制。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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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