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力度
为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努力打造“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县民政局从资金的日常管理、发放和使用三个方面着手,实现民政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管,进一步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规范资金日常运行机制。严格执行民政资金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原则,将民政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运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等民政资金管理制度,从使用范围、审批及发放程序、资金管理等几个方面对民政专项资金做了严格规定并坚决执行,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的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全面保障民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资金发放环节管理。加强专项资金审批和发放环节的社会监督,建立群众评议、定期审查、随机抽查、资金使用备案、公开公示、监督举报等制度,做到资金使用和发放公开、公平、公正。在资金管理发放上,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下拨的各类民政资金,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建立严格的发放手续,确保了资金的专款专用,杜绝了挤占、挪用、贪污等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加大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的自查力度,每年年初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去年以及当年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民政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下一次下拨资金的依据,通过检查和审计,对民政资金使用混乱的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通报,对涉及滥用、套取民政资金的个人或单位,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涉及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县民政局 高 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