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四抓四强化确保农民工薪情无忧
今年以来,泸州市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中,以提前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源头治理为重点,抓考核、检查、查办、惩戒,强化责任落实、日常监管、依法打击、诚信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获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
一是抓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制发《泸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将开工项目总包企业直发工资、建立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四项指标纳入对县(区)、园区和市级部门的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督促对照考核指标查问题、严整改、补短板,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责任、要求、工作落实。目前,全市四项指标完成率分别为94%、93%、97%、100%。
二是抓检查,强化日常监管。3月份开始,组织各县(区)、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日常检查巡查活动,每季度开展集中检查,建立工作台账,掌握基础数据,及早发现、及早干预、及早化解欠薪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390个,指导企业现场整改问题87个,限期整改83个,约谈企业(项目)226户。
三是抓查办,强化依法打击。市、县(区)劳动监察机构积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理农民工举报投诉。加强行刑衔接,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从严从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今年以来,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3件,公安机关立案6件,追回工资820万元,涉及劳动者956人,有力打击了恶意欠薪行为。
四是抓惩戒,强化诚信建设。加强对拖欠工资等违法失信企业的曝光和惩戒力度,强化社会监管,促进主体自律。今年以来,全市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2件,将6家企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其中2家被推送至人社部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布,起到了强烈的震慑警示作用,引起了较强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