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防控查处并举确保基金安全
为贯彻落实1月12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防控基金运行风险,堵塞经办管理漏洞,打击骗取套取基金行为,近日,眉山市采取了强部署、重宣传、建内控、抓检查等举措,防查并举,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维护百姓切身利益。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召开后,眉山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庚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和全市人社系统工作会,专题传达学习全省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并以河北基金案件为警醒,紧扣厅领导讲话精神并结合眉山实际,印发了《2018年社保基金监管工作要点》,对今年社保基金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重视警示宣传。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廉政风险点多、发展变化快、防控压力大,为此眉山市始终坚持防范在先、预防为主,抓实内控机制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社保经办人员廉政风险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将社保经办人员纪律规定和基金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汇编为《社会保险工作(服务)人员法纪责任宣传手册》,印发全市所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定点医疗机构和服务机构人员,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抓预防。
三是建全内控机制。强化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督促社保经办机构“五险”统征后,重新梳理并针对风险环节建立细化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各险种《业务经办规程》,编印《眉山市社会保险经办风险内控管理规范》,该规范涵盖十七章五十六条,涉及总则、职能职责、经办规程、风险防范制度和附则等十七个章节内容,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及其经办人员的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督、评价、纠错,确保廉洁经办。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1月起,眉山市围绕社保业务经办风险问题,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对“五险”统征后内控机制建设执行情况,以及各险种待遇支付情况等进行检查,查处贪污、挪用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了防止走过场,将每条检查内容进行了细化,形成了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便于责任倒查。检查工作采取先自查,再复查形式。复查工作采取区县交叉,并邀请市社监委相关领域专家参与等形式进行,确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