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建设坚持标准,巩固成果,盯住重点和薄弱环节做工作。在组织保障上,想方设法,争取支持。一些区(市)县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增加劳动保障监察编制人员,有的在乡镇、街道设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在监察装备上,努力改善条件,保障工作需要。没有落实配备执法车辆的监察大队落实了执法车辆,全市各级专职监察员实现了统一着工作服上班的要求。在制度建设上,抓紧完善,狠抓落实。在人员管理、案件受理、执法监督、处理突发事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工作制度。今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行政,履职尽责,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行政罚款638万元,其中总队处罚用人单位84家、罚款412万元,没有出现一起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受理举报投诉4367件,立案4012件,按期结案3893件,结案率达97.03%。全市各级劳动监察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一些区(市)县实现高标准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