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调查统计摸底工作。为切实做好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调查,及时掌握全省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相关统计数据,了解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发展现状,研究剖析存在问题,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不断推进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工作发展。
二、时间安排
(一)2018年7月底-8月份,各地开展调查统计;
(二)8月27日前各地完成数据采集(见附表)、录入和审核工作,并上报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含统计表)。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按照人社部发〔2018〕37号文件要求,强化统计责任制度,落实统计人员责任。严格统计工作监督问责机制,对统计作假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调查内容真实准确。
(二)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报统计报表,确保统计调查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三)各地可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社〔2017〕541号)精神,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调查统计工作。
(四)各地要在此次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年度调查统计制度,省农民工办将把该项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地的农民工和家庭服务业工作的年度绩效评价范围。
(五)统计数据截止到2018年6月底。
联系人:何金峰
电 话:0551-62663826
电子邮箱:378442***@qq.com
***:1. 农民工转移就业情况统计表
2.农民工年龄、性别结构分布统计表
3.农民工从事的行业分布统计表
4.农民工务工收入情况统计表
5.农民工技能和学历情况统计表
6.家庭服务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7.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农民工工作QQ群提供Excel版)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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