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阜合现代产业园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省七五普法规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安徽建设的意见》(皖办发﹝2013﹞15号)和省公务员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皖公局秘﹝2017﹞65号)要求,促进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机关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7月22日8月1日。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本人工作安排,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
二、考试对象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试内容
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经济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知识。
四、考试方式
采取网上考试。参加考试人员登录安徽干部教育在线,通过首页考试浮窗进入考试系统,系统将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卷(单选题40题、多选题10题、判断题20题,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考试结束后,由考试系统自动阅卷评分,即时显示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每人有两次考试机会,不合格或缺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进行补考,每人在规定补考时间内有1次补考机会。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将学法用法考试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在线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安排,认真组织好相关人员参加考试。请于2017年8月底前将考试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市人社局考核培训科。(联系人:闫东方。电话 2236996 邮箱fyrsjk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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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安排
单位 | 考试时间 | 补考时间 | ||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 7月22日8月1日 | 8月13日8月17日 | ||
备注 | 1.节假日、休息日原则上不安排在线考试。2.补考人员含正式考试未合格人员和缺考人员。3.考试合格记为年度学分2分。 | |||
考试情况统计表 | ||||
单位名称 | 应考人数 | 补考人数 | 实考人数 | 合格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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