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执行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贯彻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执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十一)贯彻落实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办法,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职责
拟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收发运转、机要、文档、秘书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件、讲话、报告等文字起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保密等机关日常事务;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和议案的办理,督办会议决定和上级交办事宜;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维护机关正常运转;负责会议组织、公务接待、来信来访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文明创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后勤服务、车辆调度、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人事科职责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规划财务科职责
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和经费收支管理。
政策法规科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工作;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宣传工作。
就业促进科职责
贯彻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执行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阜就业管理有关政策办法,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阜就业有关工作;承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人力资源市场科(人才开发科)职责
贯彻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执行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事宜;承担市重大人才专项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考核培训科职责
综合管理市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负责制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培训机构培训资格的论证和评估,发展、规范培训市场。
职业能力建设科职责
贯彻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执行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责
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落实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阜工作和回国专家来阜定居工作政策;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的评审和考试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职责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执行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及各类人员职务聘任审批事宜:组织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有关政策。
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职责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有关政策;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执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度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科职责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有关事项。
养老保险科职责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落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执行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执行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
失业保险科职责
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
医疗保险科职责
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落实疾病和生育期间的津贴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科职责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相关政策办法;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农村社会保险科职责
贯彻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执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执行有关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责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农民工工作科职责
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军官转业安置科)职责
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省驻阜单位安置、选调和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国外智力引进科(外国专家局)职责
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和引进外国技术、管理专家工作;负责编制聘请外国技术、管理专家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审核、实施工作;负责编制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和项目审核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智力引进成果的鉴定、评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和开辟引进国外智力渠道,开展我市与外国有关组织的人才交流和合作活动;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承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职责
贯彻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职位聘任等制度,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等有关管理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具体事宜。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承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国家名义和省政府名义奖励的单位和人选,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监察室职责
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廉政教育,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反腐败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监察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负责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负责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