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推进农民工及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我市今年继续开展并采取了多项措施大力推进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及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 一是精心组织、大力推进。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整合力量,将“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春暖行动”等各项检查活动相结合,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同时对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指导服务。新洲、硚口、江汉、汉阳、东西湖等区还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和园区的作用,以社区为单位,协调各街(园区)就业所长和兼职监察员认真组织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据统计,全市各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保持在80%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签订率达到了98.5%,其中一年期劳动合同占比低于45%,农民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率达到了82%。同时,16%的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36.5%的企业签订了集团合同,81.3%的企业建立了职工名册制度。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将《劳动合同法》宣传与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在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上设立宣传栏,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农民工宣传服务点”,利用各类劳动技能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将劳动监察和仲裁案件的审理与向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紧密结合等方式向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意识。据统计,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有效地帮助了求职者了解掌握劳动保障维权信息。 三是集中力量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各区局深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行业和企业,指导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制定规章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岗位特点,依法、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落实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的规定。蔡甸、江夏以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的指导服务,确保在工程或经营权发包过程中,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是大力推行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示范文本。针对一些企业劳动合同文本不够规范的问题,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前期调研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拟定了《小型企业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在用人单位中推广使用,受到了企业的欢迎。硚口、新洲、江汉、汉阳、黄陂等区上半年共计免费发放《小型企业劳动合同》参考文本7万余份。 五是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在“春暖行动”的推进中,各区通过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日常监管抓全面的方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名册,制定农民工问题突发事件预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排查和专项检查,督促企业遵章守法;设立了劳动维权举报投诉电话和农民工咨询服务电话,及时认真处理农民工投诉,努力使“春暖行动”成为长期行动,变专项行动为日常工作。 通过专项行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进一步规范,小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口头承诺代替书面合同以及农民工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明显改变,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显著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