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领导到我市调研律师服务村居工作
11月3日上午,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陈建处长一行在市司法局易新华副局长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我市顺德区调研律师服务村居工作。
省厅调研组在顺德区首先召开由顺德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关庆祥,容桂街道办、容桂司法所、容桂街道幸福社区和振华社区、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的有关领导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顺德近年来在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情况汇报。关庆祥副局长汇报了在顺应顺德区开展“社会体制综合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三大改革的形势要求,转变工作思路,将律师服务村(居)工作从针对基层组织个体化的服务转向面向基层群众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并将这一项工作纳入“三年综合提升我区法治治安环境工作方案”当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聘请律师事务所在全区200个村居的行政服务站派驻1-2名律师,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法律援助以及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参与信访接待等多层次、多样化、全覆盖的法律服务方面的情况。 容桂街道办介绍了推动政府服务社会化,采取招投标方式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做法,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和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分别汇报了律师服务村(居)的相关经验,容桂街道幸福社区和振华社区也结合社区实际作了交流。座谈结束后,陈建处长一行还深入社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参观了容桂街道幸福社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了解社区常年法律顾问公示信息以及顾问工作运行情况。
陈建处长对近年来佛山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要求,陈处长指出:当前,律师工作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律师服务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在推进律师服务村(居)工作中,要处理好律师服务定位问题,即协调好各种具体服务方式指向的对象问题,满足不同范围、不同层面的法律服务需求;司法行政机关不仅要强调律师承担的社会责任,还要考虑解决经费问题,为律师的长远发展提供保障。(顺德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