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结果公布
4月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成两个督查组,对西安、宝鸡、榆林、延安、铜川、西咸新区等6个市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截至4月存在问题的3个工程项目中,除渭南市潼关县添景苑小区B区公租房12#楼未整改完外,其余2个项目均已整改。
据了解,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共在全省各地市督查了12个工程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8份;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336个,下发《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督查结果显示,部分地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仍存在对辖区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个别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没有对进场材料组织联合验收等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再次强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日常巡查,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积极监督整改,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控制管理。 (通讯员:赵芳 记者: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