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加快推动节水器具普及应用
为推动我省节水型城市建设,做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动节水器具普及应用,要从建筑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督、工程监理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在各类商品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环保、节能、节水要求节水型用水器具。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以《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和《坐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两项国家强制性水效标准实施为契机,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用水器材确认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用水器材市场监管,禁止未取得《陕西省用水器材确认登记证书》的用水器材进行销售和使用。要认真落实两项水效标准,广泛宣传两项水效标准,营造节水器具推广使用的社会氛围。两项水效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千家万户、多个行业,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推广普及节水器具,营造积极使用节水型用水器材,杜绝明令淘汰的旧式用水器具的产品,抵制用水浪费的良好舆论氛围,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习惯,为建设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记者: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