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2017年调整缴费基数的通知
秦皇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2017年调整缴费基数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保 发布时间:2018-01-16 15:18:00
根据《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秦政办【2014】71号)文件相关规定,2017年7月1日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调整缴费基数,将 2016年秦皇岛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的80%作为缴费基数,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4133元。选择9.5%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392.***元;选择5.5%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227.32元;享受低保待遇的参保人员月缴金额为136.39元。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为35岁以下2.2%(90.93元);36-45岁2.7%(111.59元);46岁至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3.2%(132.26元)。
参保人员可登陆“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者微信添加“秦皇岛医疗保险”公众号查询医保相关信息。
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