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
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信息来源:公务员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11:47:20
根据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的通知》(冀供销〔2017〕115号)要求,经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拟推荐昌黎县供销社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3262861(办公) 3262863(传真)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秦皇岛市人社局考核监督科
邮政编码:066000
秦皇岛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