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使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中心软件说明
参保单位使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中心》
软件说明
信息来源:企业养老保险处 发布时间:2011-10-08 16:42:34
各参保企业:
2011年10月1号之后,参保单位使用《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中心》软件(下简称报税系统)进行网上报税时,该软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界面上“费款所属时间”一栏的内容,需要按照社保部门核定并打印的《保费申报表》结算期为准,进行信息填报。如社保部门核定的是9月份缴费,在该界面的“费款所属时间”一栏中需要修改所属时间,正确填写内容为2011-09-01至2011-09-30。
报税系统中,录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基数之和”项目后,系统自动计算“报告期应缴金额”、“其中:单位应缴金额”、“个人应缴金额”三项,参保单位需根据社保部门核定的保费申报表信息进行核实,其中“个人应缴金额”一项计算算法与社保部门核定算法不一致,需要特别注意,如果数据有差异,请根据社保部门核定的保费申报表信息进行修改。
以上说明内容参保单位网上报税时需要特别注意,以免影响当月缴费报税业务办理。
企业养老保险处
20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