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人社局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抚宁县人社局扎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抚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4-04-25 17:01:54
一是规范贷前管理,确保贷得出。面向五类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刑满解教人员,严查有关证件,实地考察申请人的经营项目、经营规模、注册资金、实有资本、安置就业人数等情况,预计获得贷款后增加新就业岗位等情况,确定相应的贷款额度。确保将小额担保贷款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贷款用得稳。对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对不具备财务可行性的项目、借款人可自行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不予提供担保贷款。对借款人的家庭贷款记录和风险情况进行审核,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管理。三是做好贷后服务,确保贷款用得好。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定期走访,深入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资金使用等情况,无偿为其提供金融指导、经营信息、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服务,帮助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在***服务期间发现借款人停止经营或申请时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四是强化贷后管理,确保贷款收得回。建立和落实贷款回收责任制,切实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通知借款人筹款还款,对出现逾期贷款、无故拖延不还等情况分别进行处理。截止2014年3月底,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88万元,收回贷款107笔531万元,回收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