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开始进行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1-03-16 09:55:59
2010年度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开始进行 |
审查范围包括全市行政区域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审查时间从3月17日开始,到5月25日结束。审查按照就近、高效、便民的原则进行,大体分为准备、自查、申报、审核四个阶段,重点审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订立、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依法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方面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提交有关资料,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0:34: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