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08-15 14:39:00
我市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
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从2010年7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引领2500名秦皇岛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一是开展创业能力评测和创业咨询。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创业咨询和创业能力测试评估,根据创业测评结果,有针对性地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实施一条龙创业服务。二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以及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设置专门服务窗口,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参加创业培训。会同相关部门,邀请创业成功人士传授创业经验,组织开展创业竞赛活动,提供创业培训服务。三是开展创业见习。积极发挥我市20个创业实训基地作用,帮助高校毕业生谋划创业思路、评估创业项目、筹集创业资金、规划企业运行,以创业见习来增强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四是开展优势项目推介。采取基层推荐、社会征集、网络采集、企业提供等形式广泛征集创业项目,每年推出至少200个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按季在各大学校园、创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举办创业项目展示推介活动。五是开展创业孵化。积极整合资源,建立不同阶段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依托秦皇岛市就业再就业孵化基地,义乌小商品城等现有商厦物流园区,实现商贸类创业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实现创业。发挥现有高校科技园、软件园、产业园、产学研基地以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训中心等现有条件,帮助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六是提供创业指导。广泛吸纳企业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创业咨询服务工作,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制度,组织成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导师团、专家志愿团等,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信息、个性化辅导等服务;积极开展创业帮扶活动,组织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俱乐部、创业联谊会,搭建高校毕业生创业交流平台。七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对登记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扶持优惠政策。对有完全自主产权固定居所、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经相关机构推荐、评估,可采取3名以上借款人相互联保方式发放贷款,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3000元。 |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0:26: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