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这10类黑恶势力请积极举报
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省委、潍坊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政法机关立即行动,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重点打击以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和团伙: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和组织渔船越境捕捞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码头“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船霸、渔霸等流氓恶势力。
7、由黑恶势力操控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8、以高薪引诱招募员工实施欺骗、敲诈勒索、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菜霸”等突出问题线索,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
市委政法委:5221002
寿光市监察委员会:5221194
寿光市人民法院:5228406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5222000 3011669
寿光市公安局:5200001 110
寿光市司法局:522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