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审验合格的单位的公示
根据青人社字〔2016〕33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7年10月份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审验,现将审验合格的20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签订服务协议,确认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如果对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应提供真实证据。举报内容不实,或举报人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经审验合格的20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莱西市保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千金方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逢春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晓宾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康华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康达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康克大药房有限公司、莱西市东海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顺益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店、青岛向日葵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分店、青岛一见联大药房有限公司八店、青岛一见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九店、青岛健福春大药房有限公司五店、青岛健福春大药房有限公司六店、莱西市吕医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月湖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岛美迪森祥瑞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店、北京同仁堂山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莱西药店、莱西市百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三店。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受理电话:66030512 660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