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能力实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创业者的创业能力实训工作,丰富创业者的实践经验和创业实操能力,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根据《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37 号)和《关于做好创业能力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7〕35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业能力实训基地确定
(一)申报范围
1.创业见习基地。经青岛市、莱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莱西行政区域内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认定为创业见习基地的,须属于年度考核合格单位);
2.创业技能实训基地。莱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创业能力实训的过程管理和实训人员考勤登记;
2.有3 名以上能为实训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后续服务的专兼职创业服务导师,其中:聘请的兼职人员应与实训基地签订1 年以上的聘用合同;
3.有与实训项目(或岗位)、实训内容和实训学时相对应的实训方案和实训结业测试试题库。
(三)评审认定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拟开展创业能力实训的机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专职管理人员和创业服务导师花名册;
⑵兼职创业服务导师与实训基地签订的聘用合同;
⑶实训方案和实训结业测试试题库。
实训结业测试试题应对应实训项目(或岗位)的关键知识点编写,由实训项目(或岗位)的专业通用知识和操作实务两部分组成,每个项目(或岗位)的结业测试试题应不少于500 题(判断、单选、多选题,分别不少于200、200、100 题),其中,操作实务应不低于60%,知识点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下并设置难易系数。经青岛创业大学对创业能力实训结业测试试题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各基地的相关信息纳入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并通过青岛就业网向社会发布。
2.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审小组,采取资格审查的方式,确定实训基地名单。通过材料审核合格的机构,全部认定为实训基地,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无异议,纳入实训基地管理。
3.公示。通过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
2.申报地点:莱西市烟台路79号莱西市公共实习训练中心405房间,联系电话66039373。
二、工作要求
(一)各申请单位提供材料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二)各申请单位认真组织专业教师,按照要求编写测试题。
***:创业能力实训基地认定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
创业能力实训基地认定评审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孙明辉
副组长:张 杰
成 员:赵 鹏
宫玉涛
张云超
倪剑利
张 波
常加玉
李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