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度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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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度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充分就业社区评估认定准备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青岛市政府十二五就业规划,2011年全市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数量达到30%以上,2012年达到70%以上,请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按照上述要求申报2011年度充分就业社区(村)。
二、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负责指导申报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填报《2011年度青岛市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评估表》及单位事迹材料,并按照评估标准准备其他创建材料,确保评估认定不出问题。
三、各镇街劳动保障中心负责在每处申报的社区(村)确定1-2名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责任人,并按照青岛市部署,于12月9日前将责任人名单及申报材料书面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仲惟东,联系电话:66039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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