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2017年度医保保险精准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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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28日发表
2017年起,我市9425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贴,其中,成年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每年370元标准全额补贴,享受成年居民一档医保待遇;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75元标准全额补贴,享受少年儿童医保待遇。截至目前,我市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员医疗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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