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2015年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突破发展
2015年,莱西市在推行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征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开展养老金人员领取资格认证、调整养老保险待遇、提高业务经办规范化水平5个方面,创新举措,真抓实干,5项工作均实现突破发展,其中推行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被青岛市人社局推广经验,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获得青岛市人社系统 “十佳基层服务团队”荣誉。
一是“三点”措施,取得征地保险“两率先”。通过夯实基点、抓住重点、找准基点三项措施,大力推行新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青岛市“率先出台政策、率先试点成功”成绩。夯实基点,通过开展征地情况调查、政策文件起草、所需资金安排三项基础性工作,为推行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奠定良好基础;抓住重点,选择南墅镇进行推行新政策试点,抓住养老保障资金分配中确定方案、宣传方案、落实方案三个关键环节,取得试点成功,趟开了全面推行新政策路子;找准支点,实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养老保险方案同步制定和审核,引导各镇街按规定落实“先保后征”要求,新增完成了日庄镇、河头店镇政策推行工作。
二是“三招”举措,完成保费征缴“双目标”。采取设置考核目标、加强调度督促、强化激励措施三个招数,实现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两项保险费应收尽收。设置考核目标,将两项保险费征缴纳入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范围,要求各镇街征缴参保率达到95%以上,以此提高镇级发动缴费积极性;加强调度督促,在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内,均安排3次以上扣费,并及时通报各镇街缴费情况,督促后进镇街采取包干到人、进门入户、分类催缴等方式完成任务;强化激励措施,引导有条件的镇街建立村级协办员工作补贴制度,根据协办员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发放补贴资金,激励村级协办员积极开展工作。
三是“三化”做法,确保养老待遇“零冒领”。采取“定期化”获取生存信息、科学化”比对冒领信息、即时化”停发冒领待遇“三化”做法,与民政部门共享领取养老金人员生存信息,杜绝养老金跑冒滴漏。“定期化”获取生存信息,商请民政部门按月提供上月死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信息,解决死亡人员亲属不报告死者信息问题;“科学化”比对冒领信息,利用专门设计的死亡人员信息比对程序,按月比对居民养老保险系统养老金领取人员信息,及时发现冒领现象;“即时化”停发冒领待遇,对经比对发现的冒领人员,予以当月停发养老金待遇,同时采取丧葬费抵扣追回、通知死亡人员亲属交回等办法,追缴冒领的养老金。
四是“两提”标准,实现养老待遇“稳步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城乡居民及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月份起,由原来的110元提高到130元,并一次性补发了2014年7月份以来的差额部分;被征地农民2014年底前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自6月份起,一律调整为2014年达龄领取人员的标准89.8元,最高月增加57.5元。
五是“双管”齐下,推动业务经办“上水平”。采取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和业务再造流程双管齐下办法,进一步提高业务经办的规范化水平。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完善了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了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和老农保档案管理,细分了征缴类参保登记档案、一次性补缴档案等类别,明确了整理归档标准,年内500余卷档案“随手整理归档、按月立卷保存”;规范业务再造流程,经过制定流程目录阶段、首批流程再造阶段、全部流程再造阶段、汇总定稿阶段四个阶段,梳理再造了居保中心职责范围内涉及的24个工作流程,提高了职能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