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社局三抓措施确保五不一末制度规范实施
2015年以来,根据莱西市委办《关于实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意见》(西办发〔2014〕18号)部署,莱西市人社局从抓制度制定、抓制度运行、抓制度完善三个方面入手,推动“五不一末”制度在全系统规范实施。
一是抓制度制定。2015年1月份,莱西市人社局党委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建立党政正职“五不一末”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制度推行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其中,重点对制定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和党委(扩大)会议议事6个方面制度进行了责任分工,要求各责任单位2月份前完成制度初定工作,确保局机关党政正职和各单位一把手从2月底开始不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工作。4月初,以局党委印发《关于印发莱西市人社局“五不一末”制度的通知》(西人社党字〔2015〕7号)为标志,“五不一末”制度在人社系统中全面推行。
二是抓制度运行。“五不一末”制度实施后,莱西市人社局局机关以及局属各单位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和制度流程进行管理操作。在财务管理方面,设置财务支出额度区间,分别由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或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审批;在物资采购方面,按照科室申请、办公室审核、财务管理部门复审、权限领导审批流程进行;在人事管理方面,对管理范围内的干部人事工作,由分管领导向局主要负责人汇报后,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在工程建设方面,由办公室、财务部门做出《规划方案》和资金预算,经权限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在行政审批方面,由局政策法规科协调有关单位(科室)按照规定实施审批,报分管领导审定;在党委会议议事方面,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或其他需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先由分管领导牵头调研和征求意见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2015年,全局共支出财务资金180.5万元,采购物资(维修服务)129件(次),开展了社保平台、维权平台等工程建设3项,均合法合规,未发生任何问题。
三是抓制度完善。根据“五不一末”制度运行以来的情况,结合莱西市纪委今年对人社局的例行督察及督察反馈的问题, 10月份,莱西市人社局党委又专门下发了《关于统一局属单位“五不一末”制度相关规定的通知》,重点要求局属各单位,针对前期自行制定实施的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和工程建设制度,进行重新梳理规范,调整完善审批管理流程,并就财务支出审批管理权限进行重新明确,大额支出一律实行财务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党支部会议研究、党委会研究四级审批制度,同时重申了市纪委大额支出备案制度,今后凡达到报备数额的支出事项,必须于发生一周内,通过金宏网上报所属纪工委和局基金监管中心,以此解决日常财务管理中存在审批权限不统一、审批层次不一致和备案不规范的问题,确保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流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