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四点措施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见成效
莱西市于2014年7月份着手研究新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一年以来,采取夯实基点、抓住重点、找准支点、摆正观点四“点”措施,收到明显成效,到今年7月末:在本市南墅镇的新政策试点工作全面结束,该镇2011年1月1日以来征地产生的养老保障资金,已经顺利完成分配;其它镇街2015年6月1日《莱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实施之后的新征地,已经全部纳入“先保后征”程序实施管理。8月6日,青岛市人社局召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推进工作会议,莱西市市镇(南墅镇)村(南墅村)三级在会上介绍了相关做法。
一是夯实基点。主要通过开展三项基础性工作,为新政策的实施做准备。一是开展征地情况调查工作。采取镇街提报数据和召开座谈会两种方式,摸清了2011年1月1日以来各镇街正规办理手续征地、未办征用手续征地等各类征地情况,收集了2011年之前失地殆尽村庄及村民要求养老保障等意见建议,准备了出台和实施新政策的基础资料和有益参考。二是开展政策文件起草工作。根据省、青岛市系列文件精神,结合莱西实际情况,经人社、法制部门反复研究、讨论、修改,在广泛征求各镇街、财政、国土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发布《莱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提供了推行新政策的文件遵循。三是开展所需资金安排工作。市政府、市财政部门在考虑2015年度财政预算时,提前安排了1263万预算资金,用于扩大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范围,为未参保的2011年前村人均占地少于0.3亩的村民和户人均占地少于0.3亩的村民缴纳养老保险费政府负担部分(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是由市、镇、村、个人四块构成),解决实施新政策后2011年前被征地农民无养老保障问题,确保新政策顺利推行。
二是抓住重点。主要是在组织南墅镇试点过程中,抓住了养老保障资金分配这一工作重点,通过抓好确定方案、宣传方案、落实方案三个关键环节,确保养老保障资金顺利分配。一是确定分配方案。重点明确养老保障资金的分配数量、分配范围、分配办法三个关键问题,形成一个“就着现有资金全村均分法”的分配方案。二是宣传分配方案。采取先镇后村多次召开会议,逐渐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的方式,逐渐宣传分配方案内容,不断扩大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共识,最终通过召开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平稳通过既定的养老保障资金分配方案。三是落实分配方案。在养老保障资金分配方案经各征地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经过分头入户签字确认、统一模板公示上报、市镇两级同步审核三个步骤,享受养老保障资金分配的人员信息及分配方案信息等相关信息按规定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完成方案落实工作。
三是找准支点。主要是围绕全面推行新的政策规定,找到并撬动了三个支点:一是设置控制开关。专门拟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对于2015年6月1日之后的新征土地,须在国土部门制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指导村委会制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并在履行村级公示、镇街审核等相关程序后,将《养老保险方案》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一同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凡不能按规定报送《养老保险方案》的,人社部门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审核盖章,拟征收土地不能组卷报批。二是树立引导标杆。7月中旬南墅镇试点基本结束以后,及时确立了“树立标杆,以点带面,全面推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推进思路,并在答复镇街制定养老保险方案咨询时,推介南墅经验,介绍南墅镇分配、落实养老保障资金的具体做法,同时商请上级部门和莱西市委办、政府办,在有关内部刊物上刊发经验材料,推广南墅经验。三是强化分类指导。逐步形成了“因镇制宜、分村定策、逐户选择”的政策推进策略:在镇级层面上,对2011年前征地较少、且镇党委政府坚强有力的镇街,指导其学习南墅经验,全镇实行统一的分配方案,各村同步推进方案落实。在村级层面上,指导各镇分村定策,不强行复制南墅全镇各征地村“统一方案,同步推进”模式,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引发矛盾。在居民户层面上,允许各居民户将平均分配到每个家庭成员的养老保障资金,协商集中到一个或几个家庭成员。
四是摆正观点。针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综合性、复杂性、敏感性较强的特点,莱西市不靠人社部门单打独斗,市镇两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协同推进工作,确保推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底气,接地气,有保障。一是在市政府层面,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过问政策推行情况,并明确表态,如果推行有难度,由政府召开协调会进行督促。二是在试点镇层面,南墅镇在试点过程中,将试点工作作为份内工作,分派精兵强将,想尽千方百计,保证了试点成效。三是在有关部门层面,法制、国土、财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文件、提供征地情况、安排资金预算等各方面,都给予大力协助。